・疾病管制署因應流感疫情進入流行期,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使用條件,並宣導接種公費流感疫苗。凡有類流感症狀且屬於流感高傳播族群的民眾,經醫師評估後可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藥劑包含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此外,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受災安置收容所民眾也納入公費藥劑擴大使用對象。公費流感疫苗則優先提供花蓮縣光復安置收容處所相關人員提前接種,以保障災後安置處所人員健康。
・對象(須符合):有類流感症狀
・對象(符合任一):醫事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含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 1 至 3 年級學生;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或其照顧者;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其他人口密集機構(如軍營等)易發生群聚之人員;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受災安置收容所民眾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瑞樂沙,經醫師評估後開立
・公費流感疫苗:優先提供花蓮縣光復安置收容處所相關人員(含收容所住民及工作人員)提前接種
・申請:至全國約 4 千家合約醫療機構,經醫師評估後開立公費藥劑
・- 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2025/10/01 ~ 202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