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為鼓勵研究生提早完成學業,針對符合資格並提前辦妥畢業離校手續的學生,提供學雜費基數退費。若在提前註冊日起至開學後 6 週內完成離校手續,可退還學雜費基數的 2/3;若在開學後 7 至 12 週內完成,則可退還 1/3。學生需於領取畢業證書前,檢附繳費收據至註冊組辦理退費。
・對象(須符合):國立清華大學研究生;完成學位考試並辦妥畢業離校手續
・學雜費基數退費:提前註冊日起至開學後 6 週內辦妥畢業離校手續者,可退 2/3
・學雜費基數退費:開學後 7 ~ 12 週內辦妥畢業離校手續者,可退 1/3
・申請:於領取畢業證書前,檢附繳費收據至註冊組辦理退費
・📍300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 101 號
・🕒週一至週五 8:30 ~ 12:00;13:30 ~ 17:00
・未能於離校截止日期前完成手續,該次口試無效
資料來源:https://tl.site.nthu.edu.tw/p/406-1399-307755,r1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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