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為鼓勵市民生育,自 2025/05/01 起將生育獎勵金調升至每胎 3 萬元。此補助擴大適用範圍並放寬申請條件,新生兒的父或母一方設籍於基隆市,且併計設籍於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或基隆市滿 10 個月以上即可申請。符合資格者,需在新生兒於基隆市辦妥出生登記後 60 日內,由新生兒之母(或父/監護人)備妥相關文件向基隆市任一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新生兒之父或母其中一方,自新生兒出生之日起 10 個月前至提出申請時,應連續設籍於基隆市(期間併計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或基隆市設籍時間);符合上述設籍期間之新生兒父或母,申請生育獎勵金時須設籍於基隆市;新生兒於出生後 60 日內在基隆市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申請時新生兒仍設籍基隆市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人為新生兒母親;新生兒之母死亡或行方不明時,得由新生兒之父提出申請;新生兒之父亦死亡或行方不明時,得由新生兒之監護人提出申請
・生育獎勵金:每胎 30,000 元
・申請:向基隆市戶政事務所申辦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提出申請
・🕒週一至週五 8:00~17:00 (中午 12 點至 1 點服務不中斷,櫃檯數較少,請耐心等候)
・申請期限如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延長為 1 年
最高30,000元
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 60 日內
資料來源:https://www.cidu-house.klcg.gov.tw/tw/ciduhouse/481-300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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