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針對被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的外來人士,提供一系列的安置服務與協助。這些服務旨在確保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並協助其在臺合法居留、工作,同時提供經濟、醫療、法律、心理輔導及就業訓練等多方面支援。被害人需遵守我國法規,若有重大違法情事,部分協助服務將會終止。
・對象(須符合):被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外來人士;務必遵守我國法規
・人身安全保護:有社工人員陪同或警察保護出庭;必要時,亦可獲得人身安全保護
・心理、精神或情緒輔導與協助:由社工或其他專業人員提供
・在臺合法居留:可申請在臺合法居留 1 年,且可延期(必要時補助居留證規費)
・在臺合法工作:可申請合法在臺工作
・房租補貼或其他必要經濟補助:可申請
・法律扶助:符合資格者可獲得
・必要之醫療協助及補助:包含一般看病
・通譯服務:可獲得
・福利服務資源之諮詢及轉介:可獲得
・就業技能及教育訓練等學習課程:可獲得
・其他必要之協助:可獲得
・減輕或免除刑罰或行政罰責任:如因被販運而觸犯我國其他刑罰或行政罰規定,相關機關得減輕或免除您的責任
・申請:由司法警察機關(單位)或社工等專業人員向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說明權益,並協助申請相關服務
・若違反我國相關法令之重大情事,將終止提供部分協助服務
資料來源:https://www.hlh.moj.gov.tw/291402/291416/1161077/Lpsimple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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