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藝文中心開放 116 年度展覽檔期申請,提供從事各類藝術創作的個人或團體免費展覽空間,以發表其藝術作品與創作理念。中心將協助設計電子邀請卡、新聞發布及宣傳事宜,並提供茶會簡易茶點補助。申請者需於指定期間內,填妥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以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送件,經審查通過後即可安排檔期展出。
・對象(須符合):凡從事油畫、雕塑、水墨、水彩、陶藝、版畫、綜合媒材、書法、攝影等項目之藝術創作的個人或團體;展出作品之內容、形式、媒材不拘,且作品數量得以配合本中心展示空間
・展覽空間:免費提供
・電子邀請卡設計:免費提供
・新聞發布及相關宣傳:協助辦理
・茶會簡易茶點補助:提供
・申請:電子郵件至 [email protected];紙本郵寄或親送至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藝文中心(信封註明「申請116年1-12月展覽檔期」或「申請展」字樣)
・📍202301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圖書館1樓)
・申請文件應以掛號郵寄或親送,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送件資料及相關附件檔案不齊者則無法受理;送件之數位資料及相關附件檔案概由本中心留存,恕不退件,請自留份;展出作品之裝框、包裝、運送、場地佈置與卸展所需之人力、材料及費用等均由申請單位自行負責;展覽場地不得放置與展出無關之其他物品;展覽結束後應負責恢復場地;展出期間不得有公開之標價或任何商業行為;展出者與本中心共同負責展品安全維護,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或作品本身結構、製作及裝置不良而損壞者,本中心不予負責;貴重或易碎作品,請展出者加裝保護設施並對展品投保;如因故無法如期展出,需於展前五個月前以書面來函述明理由,未提前知會本中心,得取消其原定之展覽且三年內不得提出展覽申請
免費
2026/04/01 ~ 2026/07/31
資料來源:https://art.ntou.edu.tw/p/406-1091-123699,r1034.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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