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為提升國中小英語教學品質,推動 114 學年度「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畫」(TFETP) 及「協助公立國民中小學引進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計畫」(ELTA)。此計畫旨在協助學校聘僱外籍英語教學人員及教學助理,提供每月薪資、證照修習補助、來回機票、交通津貼及租屋補助等多項福利,以充實學校英語師資。學校需於指定期間內上網提報申請,經市府審核後核定聘僱。
・對象(須符合):受聘僱為基隆市國民中(小)學之外籍英語教學人員或教學助理;須遵守中華民國政府法令、甲方及其所屬地方政府、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畫所規定之事項;同意至工作許可所核准之地點任教並依契約附錄A所載之要求執行各項工作;工作時間為每週 5 日,每日工作時數須滿 8 小時(不含午休);提供申請工作許可之相關文件,包含半年內向原護照國法定授權機構申請全國性無犯罪紀錄行為良好證明;經健康檢查合格,並未經任何法院刑事判決認定有罪;若護照國為勞動部 108 年 7 月 17 日勞動發管字第 10805088081 號令所公告之國家,須於聘僱起始前將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及全國性無犯罪紀錄行為良好證明經臺灣駐外單位驗證後交予甲方;每學期考核評等為甲等(80 分以上),且事病假合計不超過 14 天並無曠職紀錄;或考核評等為乙等(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或事病假合計超過 14 天但不超過 28 天且無曠職紀錄
・對象(符合任一):服務學校為國中或中學時,基本授課節數為每週 20 節(每節 45 或 50 分鐘);服務學校為國小時,基本授課節數為每週 20 節(每節 40 分鐘)
・每月薪資:51,500 元
・修習證照補助:每學年最高 55,000 元(限請領 1 次)
・來臺及離臺經濟艙機票補助:各 1 次,每次上限 40,000 元
・交通津貼:每學年最高 3,000 元
・前往學校交通費: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核實報支
・租屋補助:每學年最高 26,000 元
・申請:- 學校需至 TFETP 計畫網站(https://tfetp.epa.ntnu.edu.tw/)註冊及開通帳號,並將權限申請表掃描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email protected],紙本郵寄至 TFETP 北區中心辦公室(106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 130 號 337 室)
・- 學校得依校務發展需求及全校每週應開設部定英語文課程之節數,申請 1 名以上外籍英語教學人員
最高55,000元
即日起至 2025/01/10
資料來源:https://englishcenter.kl.edu.tw/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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