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 表演藝術雜誌為培育及發掘華文地區的表演藝術類評論人才,公開徵求表演藝術類評論文章。入選刊登的作品將可獲得每篇 2,400 元的獎金。投稿文章必須是首次發表,字數需達 1,200 字,且評論的演出作品需在台灣演出,或為台灣作品在海外巡演,並於欣賞演出後兩個月內投稿。
・對象(須符合):投稿作品必須為首次發表文章,包含不曾公開於平面媒體或電子(包括網路網站、部落格、BBS站、Facebook、Instagram等)發表;每篇字數 1,200 字;評論之作品限定:須在台灣演出,並於欣賞演出後兩個月內投稿有效;或是台灣作品在海外巡演,海外觀眾觀賞時間起兩個月內投稿有效
・入選刊登作品獎金:每篇 2,400 元
・申請:投稿評論文章請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主旨標示「新銳藝評」投稿
最高2,400元
資料來源:https://par.npac-ntch.org/tw/article/doc/HJ4FVGRB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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