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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犯罪被害人補償金

醫療健康 全台

【內容簡介】

・針對因犯罪行為(無論故意或過失)而導致死亡、重傷或遭受性侵害的被害人及其遺屬,提供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人需向犯罪發生地的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補償金的准駁將由委員會開會決定,並以決定書通知申請人。
・對象(須符合):因犯罪行為(含故意或過失)而被害
・對象(符合任一):因犯罪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因犯罪被害重傷者本人;性侵害被害人本人
・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由犯罪被害補償審議委員會開會決定准駁後,以決定書通知申請人
・申請:向犯罪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書

【期間】

知有犯罪被害時起2年內或自犯罪發生時5年內

資料來源:https://www.ntc.moj.gov.tw/296976/297018/297089/Node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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