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科技大學提供學生科目學分抵免服務,讓符合資格的學生可將入學前或在學期間已修習的課程學分進行抵免,以減少修業負擔。此辦法適用於轉系生、轉學生、重考新生、曾修讀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國外學校課程者,以及具備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申請者需在開學後 10 天內,備妥成績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學校相關教學單位提出申請。抵免成功後,可依規定減少應修學分數,部分情況下甚至可提高編級。
・對象(須符合):申請抵免之科目成績,大學及專科學制以 60 分(含)以上為審查合格標準;申請抵免之科目成績,研究所學制以 70 分(含)以上為審查合格標準;海外修習科目成績合格者不在此限;實務工作經驗在 4 年以上者(針對第九款資格者);入學前曾參與政府機關之訓練(含委訓)獲學分或實習時數者,須有分數且僅限抵大學部課程(針對第十款資格者);學生至少應在本校就讀一年
・對象(符合任一):轉系科學生;轉學生;新舊課程交替學生;重考入學新生;停招系科之延修、復學學生;入學前曾修讀本校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先修課程並取得學分證明者;曾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校進修並取得學分證明者;依本校海外研習實施辦法規定至海外研習取得成績(學分)證明;入學前或在學期間從事與實習(驗)課程內容相關之實務工作經驗者;入學前曾參與政府機關之訓練機構(含委訓)獲學分或實習時數者;因特殊情形經簽陳核准者
・大學部轉系生:轉入一年級下學期至多抵免 25 學分
・大學部轉系生:轉入二年級,抵免學分總數以畢業應修學分數二分之一為上限
・大學部轉系生:轉入三年級,抵免學分總數以畢業應修學分數三分之二為上限
・大學部重考新生及轉學生:依法取得學籍時,其已修及格之科目學分得酌情辦理抵免及提高編級
・專科部五專學制:至多為 110 學分
・專科部經轉學考試轉入者:一年級至三年級平均每一學期至多抵免 29 學分(即轉入四年級第一學期至多抵免 174 學分)
・專科部經轉學考試轉入者:四年級平均每一學期至多抵免 9 學分(即轉入五年級第一學期至多抵免 192 學分)
・研究所:依各所規定
・曾於本校大學部就讀者:經核准後其抵免之學分總數至多為 110 學分
・曾於本校專科或研究所就讀者:其抵免之學分總數得酌情提高
・曾於推廣教育學分班修讀者:其抵免之科目學分總數至多為該學制畢業應修學分數之 1/2
・入學前曾參與政府機關之訓練機構(含委訓)者:其實務工作或教育訓練抵免總學分以各系制定畢業應修學分數 10%(無條件進位學分數)為上限
・學生出國至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校選修課程:經系所評估確認與本校所開設課程相當者即可採認
・大學部日間部:抵免學分數達 32 學分者得編入二年級
・大學部日間部:抵免學分數達 64 學分者得編入三年級
・大學部進修部:抵免學分數達 20 學分者得編入二年級
・大學部進修部:抵免學分數達 40 學分者得編入三年級
・五專日間部:抵免學分數達 34 學分者得編入二年級
・五專日間部:抵免學分數達 70 學分者得編入三年級
・申請:向各相關教學單位申請抵免
・- 抵免後,其在校修業不得少於該學制修業期限二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年
新入學學生應於開學 10 天內;至海外研習學生最晚於結束研習之次學期開學 10 天內
資料來源:https://freshman.lhu.edu.tw/p/412-1043-2373.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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