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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華科技大學科目學分抵免服務

教育文化 桃園市

【內容簡介】

・龍華科技大學提供科目學分抵免服務,讓符合資格的學生可以申請抵免已修習的學分,以減少修課負擔並節省學費。申請對象包括轉系生、轉學生、重考新生、曾修讀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國外學校課程者,以及有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學生需在開學後 10 天內,攜帶成績單或證明文件向相關教學單位提出申請。抵免後,學生在校修業時間不得少於該學制修業期限的二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年。
・對象(須符合):申請抵免之科目成績,大學及專科學制達 60 分(含)以上,研究所以 70 分(含)以上為審查合格標準(海外修習科目成績合格者不在此限);實務工作經驗抵免實習課程者,需有 4 年以上實務工作經驗;曾參與政府機關訓練獲學分或實習時數者,須有分數且僅限抵大學部課程
・對象(符合任一):轉系科學生;轉學生;新舊課程交替學生;重考入學新生;停招系科之延修、復學學生;入學前曾修讀本校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先修課程並取得學分證明者;曾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校進修並取得學分證明者;依本校海外研習實施辦法規定至海外研習取得成績(學分)證明;入學前或在學期間從事與實習(驗)課程內容相關之實務工作經驗者;入學前曾參與政府機關之訓練機構(含委訓)獲學分或實習時數者;因特殊情形經簽陳核准者
・科目學分抵免:大學部轉系生轉入一年級下學期至多抵免 25 學分
・科目學分抵免:大學部轉系生轉入二年級,抵免學分總數以畢業應修學分數二分之一為上限
・科目學分抵免:大學部轉系生轉入三年級,抵免學分總數以畢業應修學分數三分之二為上限
・科目學分抵免:重考新生及轉學生,依法取得學籍時,其已修及格之科目學分得酌情辦理抵免及提高編級
・科目學分抵免:專科部五專學制至多為 110 學分
・科目學分抵免:專科部經轉學考試轉入者,一年級至三年級平均每一學期至多抵免 29 學分(即轉入四年級第一學期至多抵免 174 學分)
・科目學分抵免:專科部經轉學考試轉入者,四年級平均每一學期至多抵免 9 學分(即轉入五年級第一學期至多抵免 192 學分)
・科目學分抵免:研究所依各所規定
・科目學分抵免:曾於本校大學部就讀者,經核准後其抵免之學分總數至多為 110 學分
・科目學分抵免:曾於本校專科或研究所就讀者,其抵免之學分總數得酌情提高
・科目學分抵免:曾於推廣教育學分班修讀者,其抵免之科目學分總數至多為該學制畢業應修學分數之 1/2
・科目學分抵免:入學前曾參與政府機關之訓練機構(含委訓)者,其實務工作或教育訓練抵免總學分以各系制定畢業應修學分數 10%(無條件進位學分數)為上限
・科目學分抵免:學生出國至教育部認可、非設立於本地區之國外學校選修之課程,經系所評估確認與本校所開設課程相當者,即可採認
・申請:向各相關教學單位申請抵免
・學生至少應在本校就讀一年;轉學生再轉系時,應重新辦理科目學分抵免;抵免後,其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低於本校學則規定之下限;學生得經系主任同意修習較高年級必修之專業(門)課程;通識科目與專業科目不可相互抵免,但因課程停開或學分異動,經審議通過後不在此限;所有科目於抵免時不得以單一科目抵免複數科目

【期間】

開學 10 天內(至海外研習學生最晚於結束研習之次學期開學 10 天內)

資料來源:https://freshman.lhu.edu.tw/p/412-1043-2374.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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