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補償金旨在協助因犯罪行為(無論故意或過失)而受害的個人及其家屬。補償對象包括因犯罪死亡者的遺屬、受重傷者本人,以及性侵害被害人本人。申請人需向犯罪發生地的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審議委員會將開會決定是否准予補償,並以決定書通知申請人。
・對象(符合任一):因犯罪被害而死亡者的遺屬;因犯罪被害受重傷者本人;性侵害被害人本人
・犯罪被害人補償金:金額依個案審議決定,文案未列具體金額
・申請:向犯罪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書
・由犯罪被害補償審議委員會開會決定准駁後,以決定書通知申請人
知有犯罪被害時起2年內或自犯罪發生時5年內
資料來源:https://www.ntc.moj.gov.tw/296976/296977/296982/480401/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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