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是針對因犯罪行為(無論故意或過失)而遭受被害的個人或其遺屬提供的經濟援助。符合資格的對象包括因犯罪死亡者的遺屬、受重傷者本人,以及性侵害被害人本人。申請人需向犯罪發生地的地方法院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補償金的申請期限為自知悉犯罪被害時起 2 年內,或自犯罪發生時起 5 年內。審議委員會將依個案情況審核,並以決定書通知申請結果。
・對象(須符合):因犯罪行為(含故意或過失)而被害
・對象(符合任一):因犯罪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因犯罪被害受重傷者本人;性侵害被害人本人
・犯罪被害人補償金:金額依犯罪被害補償審議委員會決定核發
・申請:向犯罪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書
知有犯罪被害時起2年內或自犯罪發生時5年內
資料來源:https://www.ntc.moj.gov.tw/296976/296988/296991/480476/post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