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推出創櫃板,旨在輔導我國未公開發行之創新、創意企業發展並協助其籌資。公司可向櫃買中心申請登錄創櫃板,經創新創意評估通過後,將接受公設聯合輔導機制,獲得會計、內部控制、行銷及法制作業等專業輔導。成功通過輔導並符合登錄條件後,公司即可在創櫃板上進行現金增資,向投資人募集資金。此機制不僅提供企業發展所需的專業支援,也為其開拓多元的籌資管道,以提升我國經濟活力與開創力。
・對象(須符合):依我國公司法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公司具創新、創意構想及未來發展潛力者;已健全建立內部控制及會計制度,並已有效執行,且會計處理符合商業會計法之規定者;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
・對象(符合任一):取具推薦單位之「公司具創新創意意見書」者;取具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敘明公司具創新創意理由之推薦函者;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顯示營業收入達 50,000,000 元以上者;獲得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投資者;取得經濟部推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計畫)或「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計畫)」等創新研發補助者;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核准於科學園區內成立之科學事業者
・輔導服務:提供會計、內部控制、行銷及法制作業等輔導
・籌資機會:透過創櫃板辦理現金增資,供投資人認購股票
・投資人認購限額:一般投資人當次認購時點往前起算最近一年內,透過創櫃板認購投資金額含當次在內不得逾 150,000 元
・公司籌資股本金額:登錄創櫃板前之現金增資,提出透過創櫃板供投資人認購之股本金額不得逾 30,000,000 元(但有推薦函或創新創意意見書者不受此限)
・公司籌資股本金額:登錄創櫃板後之現金增資,提出透過創櫃板供投資人認購之股本金額,最近一年內含當次在內不得逾 30,000,000 元(但有推薦函或創新創意意見書者不受此限)
・申請:公司應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書件向櫃買中心提出申請
・- 申請公司不得以接受輔導為由,作為其業務推廣、經營績效或獲利之保證或宣傳
最高30,0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dsp.tpex.org.tw/web/gisa/management.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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