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實施《娛樂稅法》修正案,自2026年5月22日起,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表演、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等項目,將不再課徵娛樂稅。這項修正案旨在減輕相關娛樂業者的稅務負擔,業者在2026年5月22日後舉辦上述臨時公演活動,無需再向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直接享有免稅優惠。
・對象(須符合):經營「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及「各種競技比賽」等娛樂項目;於金門縣境內經營;活動舉辦日期為 2026/05/22(含)以後
・免徵娛樂稅:針對「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及「各種競技比賽」等項目
・經營其他應課徵娛樂稅項目(如視聽視唱場所、資訊娛樂場所、實境解謎遊戲場所等)的業者,仍應於開業前向營業場所所在地的地方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代徵手續
2026/05/22(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cnma.org.tw/page/news/show.aspx?num=51930&kind=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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