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蘭潭國民小學為推展社會教育並加強學校與社區結合,特別提供身心障礙團體場地借用費減免優惠。符合資格的身心障礙團體,經學校同意後,可免收演講廳、綜合教室、視聽教室、星空森鄰自修區、電腦教室、普通教室、專科教室、運動場及籃球場等場所的借用費用。此項優惠旨在鼓勵身心障礙團體利用學校設施從事各類社教、體育及表演活動,但仍需酌收水電費及清潔維護費。
・對象(須符合):身心障礙團體;經嘉義市蘭潭國民小學同意
・場所借用費:免收
・水電費:酌收
・清潔維護費:酌收
・申請:向總務處事務組填具申請表格,詳列借用時間、地點、活動名稱及參加人數或其他協調事項,經總務處簽會相關單位,呈校長核准後,向出納組繳交費用
・🕒每日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5 時
・- 借用單位於使用後應負清潔還原場地之責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ww.ltes.cy.edu.tw/nss/p/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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