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社團或個人在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馬祖校區舉辦課外活動時,可依規定申請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者需在活動前 2 週提交活動申請表及經費預算表,並於活動結束後 2 週內完成經費核銷,檢附相關憑證及成果報告書。逾期申請或核銷將不予補助,且未經批准不得舉辦任何活動。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馬祖校區之社團或學生;欲辦理課外活動;活動需經批准
・課外活動經費補助:金額未明確列出,依活動性質及預算審核
・申請:- 超過 10,000 元的活動:紙本申請
・📍連江縣北竿鄉坂里村59號
・- 活動申請表應於活動前 2 週填報申請
資料來源:https://matsu.ntou.edu.tw/p/412-1046-7464.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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