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推出「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旨在鼓勵演藝團隊及表演藝術相關基金會長期駐點於各地演藝場所,形成雙方合作機制。本計畫提供補助,協助立案滿一年以上、並已取得進駐場所駐點合作同意書的團隊或基金會,透過線上方式向文化部申請,以促進演藝團隊的穩定發展及在地藝文的扎根。
・對象(須符合):符合文化部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補助作業要點第二點所稱之演藝團隊及推動表演藝術相關之基金會;立案滿一年以上;取得進駐場所之駐點合作同意書
・申請:線上申請,連結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
・避免系統壅塞,請儘早完成線上申請
2023/12/13 ~ 2024/01/12
資料來源:https://creativetainan.culture.tainan.gov.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pageinfo&id=6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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