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為照顧現役志願役官士兵及其眷屬,提供軍眷生育補助。凡現役志願役官士兵的眷屬分娩或早產(需妊娠週數大於20週且小於37週),皆可申請此項補助。補助金額為當事人2個月本俸,並以事實發生當月起往前推算6個月本俸的平均數作為計算基準。若為雙生以上,則另有額外本俸補助。申請人需在新生兒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備妥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出生證明書及申請人印章,透過當事人服務單位向財勤單位提出申辦。
申請期間: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
申請方式:由當事人服務單位向財勤單位提出申辦
聯絡電話:(02)2311-1501
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17時
配偶為各種社會保險(全民健康保險除外)之被保險人,應優先適用各該社會保險之規定申請生育給付,其請領之金額較本表規定之補助基準為低時,得檢附證明文件請領二者間之差額
資料來源:https://afrc.mnd.gov.tw/afrcweb/Unit.aspx?MenuID=75&ListID=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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