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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6,000元→勞動部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

綜合津貼 全台 期限 2026-08-01

【內容簡介】

・勞動部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的家庭經濟負擔,特別提供生活扶助金,協助其子女安心就學。這項扶助金的對象是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補助金額依子女就讀學校類型而異,從公立高中職的每名 4,000 元到私立大專校院的每名 26,000 元不等。若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有多名子女就讀大專校院的條件,還可額外加給 20 %。申請人需檢附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子女學生證影本及金融機構存摺影本等文件。申請期間由勞動部每年定期公告。
・對象(須符合):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且具有正式學籍;於公告截止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申請人本人若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不得提出申請;若申請人與配偶均符合資格,僅能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請
・對象(符合任一):於公告截止日前 3 個月內,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於公告截止日前 1 年內,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於截止日前 3 個月內就業期間未超過 30 日;於公告截止日前 1 年內,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就業期間未超過 3 個月;於公告申請期間內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且須於截止日後 1 個月內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因不可歸責勞工個人因素致無法請領上述給付者,若能提出失業認定或職訓推介單及勞保局不予核付之證明文件,仍得申請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 4,000 元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 6,000 元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 15,000 元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 26,000 元
・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多子就學條件者:依基準加給 20 %(同時符合兩項仍以加給 20 %為限)
・申請:由勞動部每年定期公告申請期間及相關事宜
・同時符合獨力負擔家計及多子就學兩項加給條件者,仍以加給 20 %為限

【金額/折扣】

最高26,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8-01

資料來源:https://service.utaipei.edu.tw/p/404-1034-13285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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