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提供治療用途豁免(TUE)申請,允許運動員因治療病症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的物質或方法時,可申請豁免,避免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則而受處分。申請對象為國家級或非國家級運動員,須符合明確醫療診斷、治療不會顯著提升運動表現、無其他可行替代療法等條件。申請人需備妥申請表、完整病歷及其他醫療文件,以紙本郵寄至基金會辦理。
・對象(須符合):運動員因治療病症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的禁用物質或方法;運動員有清楚的醫療診斷,治療該疾病/症狀必須使用禁用物質或方法;治療用的物質或方法不會重大地提升運動員表現,使其超出正常健康狀況下之運動表現;除了該禁用物質或方法之外,沒有其他合理可行的治療替代方法;必須使用該禁用物質或方法的原因,不得為用於治療先前違規使用禁用物質或方法所致之疾病;申請物質或方法須為「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國家級運動員或非國家級運動員
・治療用途豁免核可:允許運動員在治療病症時使用禁用物質或方法,而不受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則之處分
・申請:紙本郵寄至 333325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 250 號 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 收
・📍333325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 250 號
・🕒週一至週五 9:00-16:30 (12:00-13:30午休)
・申請 TUE 所準備之任何文件或衍生之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資料來源: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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