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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客家委員會重返客庄-客庄地方創生移居計畫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7-05-31

【主辦單位】

客家委員會

【內容簡介】

客家委員會推出「重返客庄-客庄地方創生移居計畫」,鼓勵年滿 18 至 65 歲的青壯年返鄉或移居至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透過科技導入、社會參與、品牌建立及投資故鄉等方式,推動地方創生。本計畫旨在讓青壯年成為客庄經濟發展的新載體,安居樂業於客庄,同時帶動社區經濟。提案者可依實際需求編列預算,每年最高可獲補助 50 萬元,總補助金額以 100 萬元為原則。申請採無紙化線上方式,需提交計畫書等相關文件,經審查委員會核定後實施。

【金額/折扣】

  • 計畫執行補助:每年最高 50 萬元,總額最高 100 萬元(計畫執行期程以 2 年期為限)
  • 每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同區)以補助 2 案為原則

【期間】

活動期間:自核定日起至 2027/05/31
申請期間:2025/02/14 ~ 2025/03/31

【應備文件】

  • 申請表(附件 2)
  • 計畫書(詳列工作項目及進度,附件 3)
  • 切結書(附件 4)
  • 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文件影本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採無紙化線上申請,有意申請者應備齊及填妥全部文件,於專屬網頁登錄計畫書及相關資料
聯絡電話:(07)222-3999#133 李小姐、#112 程先生
地址:800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6樓(東側)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5: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注意事項】

審查結果經本會核定後以書面通知申請者
補助經費額度分年核定,若經費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視本會政策調整辦理
以未獲其他部會類似補助者為優先
獲選者應依評審組建議,於指定時間內檢送修正計畫書,並經本會核定後實施
受補助者於計畫執行期間,應配合參與及出席相關創生交流活動、說明會、教育訓練、成果發表會及接受訪視等活動
受補助者應詳實提供徵選所需之相關資料,若有不實、不完整致影響資格判定或本計畫補助者,其權益受損部分由受補助者自行負擔,經查若有違反,本會得取消補助資格,並追回相關補助經費
有關利益迴避、補助項目範圍、撥款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項,悉依「客家委員會補助客庄地方創生移居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服務信箱:[email protected]

資料來源:https://backtohakka.tw/proced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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