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推出「旅宿業減少塑膠瓶裝水行動補助計畫」,鼓勵桃園市轄內合法旅宿業者共同投入永續行動。本計畫提供每家業者最高 30,000 元的補助,上限為 7 家。申請業者需在客房內達到整體房間數二分之一以上無使用一次用塑膠瓶裝水,並於官網揭露相關資訊。補助項目包含增設飲水機、改用玻璃瓶裝水、使用非一次性塑膠循環杯等。業者需於公告日起至 2025/04/30 前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並執行減塑行動後,依實際經費核銷。
・對象(須符合):本市轄內合法旅宿業者;客房內需達整體房間數二分之一以上,無使用一次用塑膠瓶裝水;於官網揭露減塑資訊並提供優惠,或全數房間皆採用無提供塑膠瓶裝水則無須提供優惠;需執行減塑行動 8 個月以上,截至 2025/12/31 止
・對象(符合任一):觀光旅館業;環保標章旅館;環保旅店
・補助上限:7 家
・每家申請金額:以 30,000 元為上限,依實核銷
・增設飲水機(或桶裝水飲水機)
・改用玻璃瓶裝水
・不鏽鋼、陶瓷、玻璃等非一次性塑膠循環杯
・重複使用容器/壺
・其他減塑行動
・申請:將申請書、申請補助切結書及個人資料直接蒐集告知聲明寄至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申請文件經審查完成後,通知申請單位執行減塑行動。設置完成後,提送成果報告書予綠信公司辦理現場查核。現場查核確認無誤後,檢附發票、領據、匯款帳號及存摺影本予綠信公司依申請書補助項目依實核銷
・本計畫補助上限為 7 家;補助經費須全數用於所訂定之補助項目,僅得支付補助材料及施工費用;補助經費不得任意更動,若有變更需事前通知綠信公司申請變更;本補助原則採全額補助,倘經費超過 30,000 元以上者,由受補助單位自行支應;本補助作業執行經費須於本年度執行完成,不得保留或挪用;本計畫執行期間將不定期至受補助對象抽查;本處保有隨時增訂、修改與終止條款之權利;各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處解釋之
最高30,000元
2025/03/31 ~ 2025/04/30
資料來源:https://tyoem.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21953&s=156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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