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港坪國民小學提供校園場地租借服務,包含室內的一般教室、活動教室、會議室,以及室外的操場、中庭、綜合球場。這些場地每日上午 8 時至 12 時及下午 1 時至 5 時開放借用。一般申請者需支付場所使用費、保證金、冷氣費及清潔費,保證金於活動結束並確認場地復原後無息退還。特別的是,身心障礙團體經學校同意後,可免收場所使用費及保證金,但仍需酌收冷氣費及清潔費。申請者需填寫申請表並附活動計畫書,經學校核准後簽訂契約並繳納相關費用。
・對象(須符合):申請借用嘉義市港坪國民小學校園場所者
・對象(符合任一):身心障礙團體租借本校場所(經本校同意後);本府辦理或與其他機關團體合辦之各項活動(經本校同意後)
・一般教室:場所使用費 1,000 元、保證金 500 元、冷氣費 300 元、清潔費 800 元(單一時段)
・活動教室:場所使用費 3,000 元、保證金 1,500 元、冷氣費 1,500 元、清潔費 2,400 元(單一時段)
・會議室:場所使用費 1,600 元、保證金 800 元、冷氣費 600 元(單一時段)
・操場:場所使用費 4,500 元、保證金 2,250 元、清潔費 1,000 元(單一時段)
・中庭:場所使用費 2,500 元、保證金 1,250 元、清潔費 500 元(單一時段)
・綜合球場:場所使用費 2,500 元、保證金 1,250 元、清潔費 500 元(單一時段)
・身心障礙團體租借:免收場所使用費及保證金,但需酌收冷氣費及清潔費
・本府辦理或與其他機關團體合辦活動:免收場所使用費及保證金,但需酌收冷氣費及清潔費
・申請:填寫申請表並附活動計畫書,於使用前向嘉義市港坪國民小學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填具契約書及繳驗相關證件並繳納保證金與場所使用費
・📍嘉義市四維路63號
・🕒每日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5 時(下午不得超過 5 時,特殊情形經同意者得延長)
・- 保證金為場所使用費之二分之一倍,於活動完畢後無爭議事項且場地清潔復原妥善、設施設備無毀損短少者無息退還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ww.gpps.cy.edu.tw/nss/p/Char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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