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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彰化縣公共圖書館借閱證申請及借閱服務

教育文化 彰化縣

【內容簡介】

・彰化縣公共圖書館提供民眾免費借閱圖書及視聽資料的服務。民眾可憑身分證明文件申請個人借閱證,或將悠遊卡、一卡通等RFID MIFARE卡設定為借閱證使用。每張個人借閱證在單一館可借閱 30 冊(件)資料,連線館合計則為 20 冊(件),借期皆為 28 日。圖書館也提供線上預約及續借服務。若借閱證遺失或破損可申請補發,需繳交工本費 50 元。逾期未還書或資料損毀遺失,則需支付罰款或賠償。
・對象(符合任一):中華民國國民;外籍人士、外僑、大陸地區人民
・個人借閱證:每人限辦一張
・單一館借閱資料:圖書資料及視聽資料合計以 30 冊(件)為限,每冊(件)借期 28 日
・連線館借閱資料:圖書資料及視聽資料合計以 20 冊(件)為限
・借閱證遺失或破損補(換)發:工本費 50 元
・逾期罰款:停權一日繳交 1 元,上限 365 日或 365 元(擇一)
・遺失、撕毀、圈點、評註、汙損、剪割、脫頁、缺件等賠償:以賠償相同或較新版本資料為原則
・無定價資料賠償:依圖書館系統設定之參考價賠償
・基價定價資料賠償:依該基價之 50 倍計價
・外幣定價資料賠償:依前一日匯率換算後計價
・套書或整套視聽資料中之一冊(件)或一冊(件)以上者賠償:以平均單價計算
・未標明定價之中文圖書資料平裝本賠償:每面 1 元,若無法查出面數者每冊 400 元
・未標明定價之中文圖書資料精裝本及外文圖書資料賠償:每面 2 元,若無法查出面數者每冊 800 元
・未標明定價之CD、CD-ROM公播版賠償:每件 2,500 元
・未標明定價之CD、CD-ROM家用版賠償:每件 500 元
・未標明定價之DVD、VCD公播版賠償:每件 3,500 元
・未標明定價之DVD、VCD家用版賠償:每件 1,000 元
・非賣品或贈送視聽資料賠償:每件 100 元
・附件遺失者賠償:以所屬資料定價計價
・資料袋、光碟保護盒遺失或損毀賠償:大資料袋、中資料袋每個 40 元,小資料袋每個 30 元,光碟保護盒每個 70 元
・申請:親持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至彰化縣公共圖書館辦理;持RFID MIFARE卡(如:悠遊卡、一卡通、臺灣通等)經設定後可做為借閱證使用;借閱證逾使用期限,本人應持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到館辦理展期;預約服務可利用彰化縣公共圖書館網頁線上預約;續借服務可利用彰化縣公共圖書館網頁辦理線上續借
・📍500206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500號
・借閱證核發後如資料有變更,應主動通知圖書館辦理更正;借閱證申請應遵循國內、外法律規範,並對個人所屬帳號、密碼所發生之情事負全部責任;借閱證或經圖書館設定代替借閱證之RFID MIFARE卡片遺失時應立即向圖書館辦理掛失登記;若因轉借或未掛失致發生冒用情事,借閱證本人應自負相關賠償之責,且圖書館得取消其借閱權利;讀者經繳納補(換)證工本費並領取收據後,不得請求退款;讀者對圖書館資料應善盡保管維護之責,不得加註、毀損;應於借閱前自行檢查借閱資料有無撕毀、圈點、評註、污損、發霉、剪割、脫頁、缺件等情事,如有上述情形之一時,應當場告知館方取得註記,以釐清責任,否則應負賠償之責,遺失亦同;預約資料如超過預約等待期限(系統預設為 365 天)仍未被歸還,系統會自動取消預約紀錄;圖書館以電子信箱通知讀者可到館借閱預約書之期限,未使用電子信箱之讀者可利用彰化縣公共圖書館網頁查詢;逾期未到館借閱者,將取消其優先借閱權,借閱人不得歸責於未獲通知;同一借閱人當天所歸還之資料不得再借;借出資料若圖書館急需收回時,借閱人應於接到通知後立即歸還;借閱人全數還清逾期資料後,始得按日遞減停權期間;借閱人需俟停權期滿或繳清逾期罰款後,始得借閱資料;借閱人係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時,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讀者經繳納資料罰、賠款並領取收據後,不得請求退款;未按規定將資料攜出館外者,將依法辦理或通知其所屬學校、服務單位或其家屬;請借閱人善加利用彰化縣公共圖書館網頁查詢個人借閱、預約及還書紀錄。圖書館輔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相關通知,惟借閱人不得以未獲通知作為逾期或違規紀錄之免責

【金額/折扣】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lib.bocach.gov.tw/cp.aspx?n=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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