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為鼓勵校內教授提升教學與學術研究水準,辦理特聘教授遴選。獲選的特聘教授在受聘專職期間,可連續支領每月 6,000 元至 15,000 元不等的獎助金,為期三年。申請對象為該校編制內專任教師,需符合學術研究或教學表現特優等條件,並由各單位推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指定期限內以電子郵件方式送交人事室彙辦。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編制內專任教授
・對象(符合任一):最近三年內學術研究表現特優或應用科技有傑出貢獻(含曾獲一次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傑出研究獎、特約研究人員或等同前述獎項者),並認真教學者;教學表現特優(含曾獲頒教育部師鐸獎、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教育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本校傑出教學教師二次以上或等同前述獎項者),並積極從事學術研究與表現者;曾擔任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或前科技部之專題研究計畫或教育部及相關部會研究計畫主持人(不含共同或協同主持人,屬多年期者按年計算),一年至多採計一次,累積十二次以上,且具有下列條件之一,並認真教學且研究成果優良者:;人文社會相關領域,最近五年內須累積五次(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或前科技部、教育部及相關部會研究計畫之次數分別計算);非人文社會相關領域,最近五年內須每年至少一次;最近五年內曾獲政府機構與民間公司委辦計畫,人文社會相關領域金額累積 500 萬元以上,非人文社會相關領域金額累積達 1,000 萬元以上之研究計畫或規劃案且擔任主持人(不含共同或協同主持人),或技轉金額累積達 100 萬元並認真教學且研究成果優良者;最近五年內出版經外部學術機構(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教育部等)查通過或獎勵補助之學術專書或專章
・特聘教授獎助金(首次通過審查):每月 6,000 元,連續支領三年
・特聘教授獎助金(二次通過審查):每月 10,000 元,連續支領三年
・特聘教授獎助金(三次以上通過審查):每月 15,000 元,連續支領三年
・申請:由院、系、所、中心、組、體育室推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並務必電話確認
・📍202301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逾期不受理;特聘教授人數至多以本校現有教授人數四分之ㄧ為限,並得依學校經費實際情況調整;獎助金由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支應;獲聘為本校特聘講座教授、講座教授、傑出人才講座、國家講座或退休、離職時,特聘教授獎助金自動終止;再送審未獲通過者仍具有特聘教授榮銜,不再支領獎助金
最高15,000元
2026/02/25 ~ 2026/03/30
資料來源:https://colp.ntou.edu.tw/p/406-1047-122203,r1034.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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