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為增加本市街頭藝人展演機會,並協助其進行公益展演,自 2021 年 10 月起陸續開放各區日照中心與安養院供街頭藝人登記展演。符合資格的臺南市街頭藝人可自行至指定平台申請,獲得在這些機構進行公益演出的機會。
・對象(須符合):臺南市街頭藝人
・於各區日照中心與安養院進行展演機會
・申請:請本市街頭藝人自行至場地申請區登錄申請
・📍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3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buskersapply.tainan.gov.tw/index.php?inter=news&category=2&id=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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