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發行市民卡,提供設籍臺南市的市民及在臺南市就業或就學的民眾申請。市民卡具有資訊存儲、查詢及交易支付等智慧卡功能,旨在便利民眾使用公共服務與處理個人相關事務。卡片分為社福卡、一般卡及臺南認同卡三種類型,每種卡別有不同的申請資格,並由民政局、教育局及社會局等相關機關負責規劃與管理。具體的使用範圍、功能及應用領域將由市府另行公告。
・對象(須符合):公司(行號)所在地設立登記於臺南市之所屬員工;臺南市轄內各機關、學校之所屬員工;臺南市轄內各大專院校學生
・對象(符合任一):設籍臺南市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社福卡):;年滿 65 歲以上之市民;年滿 55 歲以上之原住民;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市民;身心障礙者之必要陪伴者 1 人;設籍臺南市年滿 6 歲以上且未符合社福卡申請資格之市民(一般卡);非設籍臺南市但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臺南認同卡):;公司(行號)所在地設立登記於臺南市之所屬員工;臺南市轄內各機關、學校之所屬員工;臺南市轄內各大專院校學生
・臺南市市民卡:具有資訊存儲、查詢及交易支付等功能之智慧卡
・申請:向相關機關申請核發,亦可透過線上申請辦理
・- 申請人領取市民卡後,於保固期限內因卡片本身品質問題而不能使用者,經相關機關檢核確認後,免費換發
資料來源:https://civilcard.tainan.gov.tw/page.asp?orcaid=729AE822-2A62-4F1F-B30F-0AB4FB79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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