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為推動智慧科技應用於日常生活中,於 2015 年推出「臺南市市民卡」電子智慧票證。市民卡分為「一般卡」及「社福卡」兩種,每人限持一卡。此卡具備多項電子錢包功能,可用於搭乘大眾運輸、作為公立圖書館借書證、繳交停車費與規費,以及進行一般小額消費扣款,旨在提升市民對城市的認同感並簡化日常支付。
・對象(須符合):設籍本市
・對象(符合任一):年滿 65 歲(含)以上之市民(敬老卡);年滿 55 歲(含)以上之原住民(敬老卡);持有有效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愛心卡);領有有效身心障礙證明,且證明背面註記有「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愛心陪伴卡);年滿 6 歲(含)以上(一般卡)
・市民卡功能:提供搭乘大眾運輸、臺南市轄內公立圖書館借書證、停車費繳交、規費繳交及一般小額消費扣款等電子錢包功能
・補換領一般卡費用:每張 110 元
・申請:補換領一般卡請至公所民政課辦理;補換領社福卡請至公所社會課辦理
・市民卡屬記名式票卡,限定本人使用,必要時須配合各交通業者要求出示相關法定證明文件。電子票證單筆交易金額以 1,000 元為上限,每卡單日累積交易金額以 3,000 元為上限(繳納政府部門規費或配合政府政策經主管機關同意者除外)。票卡內儲值金額以 10,000 元為上限。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civilcard.tainan.gov.tw/page.asp?orcaid=FE6AE4FC-4893-48CB-9F9A-D4A73B3E17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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