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為鼓勵青年返鄉創業,促進雲林縣經濟發展,特別辦理青年創業補助金計畫。此計畫旨在協助雲林縣轄內的青年創業者,提供創業培育及資金,以提升創業成功率。補助金分為微創型與專案型兩種,微創型最高可補助 50 萬元,專案型最高可補助 300 萬元,主要用於廠房、設備的購置或租賃,以及營運週轉金。申請對象需年滿 20 歲至 40 歲,設籍雲林縣,且其新設立事業在雲林縣營運並符合相關登記條件。申請人需備妥申請書、計畫書(專案型)、知能課程及技能資格證明等文件,於指定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申請者年齡需滿 20 歲至 40 歲(以收件當日年滿 20 歲且未滿 41 歲認定);於雲林縣設籍;於雲林縣新設立事業後五年內提出申請(以收件當日設立五年內認定);所創立或經營事業於雲林縣;補助金申請應由所營事業登記之負責人提出;取得知能課程時數達 20 小時以上(最近三年內政府機關或學校核發之學習證明或參與本府規劃課程)
・對象(符合任一):事業依法設立登記者;為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且有稅籍登記者;取得技能資格證明之一(參與勞動部、政府機關或依職業訓練法設立之職業訓練機構辦理相關技能訓練達 280 小時以上;大專院校相關 16 學分證明或高中職相關 40 學分證明;從事該行業達三年以上之勞工保險或相關投保證明;中央主管機關或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規定核發之該行業相關證照;參與本府辦理 32 小時創業技能實體課程出席率達 80 %以上,並通過課程測驗)
・微創型補助:上限 500,000 元,不得超過計畫資金總額 50 %,自籌款不得低於計畫資金總額 50 %,用於廠房或營業場所之新(興)建、購買、裝修(潢)或租賃、機器設備之購買或租賃、營運週轉金
・專案型補助:上限 3,000,000 元,不得超過計畫資金總額 30 %,自籌款不得低於計畫資金總額 70 %,用於廠房或營業場所之新(興)建、購買、裝修(潢)或租賃、機器設備之購買或租賃、營運週轉金
・申請:郵寄或親送至雲林縣青年創業補助金專案辦公室(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123 號產學研大樓 6 樓);申請書/計畫書 Word 電子檔須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123 號產學研大樓 AI603 (青年補助金專案辦公室)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
・同一申請人獲得補助金以一次為限;補助款應專款專用;受補助者需配合出席本府舉辦之各項活動至少 1 次,並配合成效追蹤及成果發表;經費編列一律依四捨五入原則進位至元為單位;發票金額僅認列不含稅之金額
最高3,000,000元
2026/06/01 ~ 2026/07/24
資料來源:https://yun-young.yunlin.gov.tw/news/new?id=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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