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針對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提供免費的相驗服務。此服務旨在協助家屬妥善處理死者後續殮葬事宜,並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供辦理除戶、殮葬及請領保險給付等用途。家屬在警察機關報請相驗後,檢察官將會同法醫師或檢驗員儘速前往相驗。家屬需備妥死者的診斷證明書、病歷或平時服用藥物之藥袋等醫療證據,以供判斷死因參考。相驗、複驗、解剖及核發、加發相驗屍體證明書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對象(須符合):遇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死者家屬或親友
・相驗服務:免費
・複驗服務:免費
・解剖服務:免費
・相驗屍體證明書核發:免費,首次核發 10 份,鑑定完成後將另行發給記載死因之相驗屍體證明書 10 份,不敷使用可補發
・申請:警察機關報請相驗後,檢察官或檢察事務官將會同法醫師或檢驗員前往相驗。補發相驗屍體證明書可至各地方檢察署辦理,或線上向原開立檢察署申辦(網址:https://www.poes.moj.gov.tw/mojes/root/Index.init.ctr?type=NONCERT)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相驗過程中須移除死者衣物並翻動遺體,家屬可請殯葬人員協助並準備備用衣物。如需釐清案情,經檢察官許可,得採取分泌物、排泄物、血液、毛髮或其他出自或附著身體之物,並得採取指紋、腳印、照相或其他相類之行為。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2886/Normalnode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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