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與林口長庚醫院合作,為性侵害被害人提供一站式服務。符合條件的被害人可在林口長庚醫院完成驗傷採證及筆錄作業,減少重複陳述的困擾。此服務適用於桃園市受理通報的強制、乘機性交案件,且案發需在 7 日內,被害人須同意並具陳述能力。
・對象(須符合):須為桃園市受理通報案件;案發於 7 日內;案件類型為強制性交或乘機性交;被害人同意接受服務並具陳述能力;若被害人為 12 歲以下,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法定代理人為嫌疑人者不在此限)
・性侵害被害人一站式服務:於林口長庚醫院進行驗傷採證及筆錄作業
・📍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1、6樓
・🕒週一至週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資料來源:https://dvpc.tycg.gov.tw/cp.aspx?n=2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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