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提供多項福利,旨在協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提供緊急照顧,並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這些扶助項目涵蓋緊急生活、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傷病醫療、兒童托育、法律訴訟及創業貸款等,旨在為符合資格的家庭提供全面性的支持,以應對各種生活變故。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或由鄉(鎮、市、區)公所、社會福利機構轉介申請
聯絡電話:(02)8590-6666
地址:115204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 6 段 488 號
特殊境遇家庭應每年申請認定
提供不實資料、隱匿或拒絕提供資料、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取得家庭扶助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停止其家庭扶助,並得追回其所領取之補助
請領各項津貼或補助之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
可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各項津貼或補助之用,該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扣押、抵銷、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申請子女生活津貼及兒童托育津貼,以依民事保護令取得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有具體事實證明獨自扶養子女者為限(針對家庭暴力受害者)
資料來源:https://dep.mohw.gov.tw/DOPS/cp-1287-14940-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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