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推動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計畫,提供符合資格的民眾免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PCV20或PPV23),以提升免疫保護力,降低因感染肺炎鏈球菌導致的嚴重併發症或死亡風險。本計畫自 2026/01/15 起實施,對象包含年滿 65 歲長者、55-64 歲原住民,以及 19-64 歲具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因子的民眾。疫苗接種免費,但民眾需自付掛號費及耗材等醫療相關費用,可至各縣市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接種。
・對象(須符合):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居留證)
・對象(符合任一):年滿 65 歲(以 2026 年為例,民國 50 年次(含)以前出生);具原住民族身分之 55-64 歲原住民(以 2026 年為例,民國 60 年次(含)以前出生),需檢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身分證明文件;19-64 歲符合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定義之民眾(以 2026 年為例,民國 51 年次(含)以後出生且 96 年次(含)以前出生),需檢具診斷書等相關佐證資料,或經醫師依民眾之健保就醫資料或病歷等評估後接種。IPD 高風險對象定義為:脾臟功能缺損、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腦脊髓液滲漏、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者及器官移植者
・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免費接種 1 劑 PCV20 或 PPV23(依接種原則及疫苗庫存而定)
・接種處置費:由疾管署補助醫療院所每劑 100 元,民眾無需支付診察費
・民眾自付費用:掛號費及耗材等醫療相關費用
・申請:可至各縣市轄內提供成人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服務之衛生所及合約醫療院所接種;居住於各類機構者,由機構與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排定接種日期,由接種小組提供接種服務。接種方式包含現場掛號、開放預約、設置社區接種站、安排機構接種及到宅接種等
・🕒週一至週五 08:30~17:30
・接種後應於疫苗注射單位觀察至少 15 分鐘;接種後如有持續發燒、嚴重過敏反應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通報當地衛生局或疾管署;完成疫苗接種後仍需注意保健與防疫措施;接種後 48 小時內可能有發燒反應,應告知醫師;肺炎鏈球菌疫苗、流感疫苗及 COVID-19 疫苗可同時分開不同部位接種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
免費
自 2026/01/15 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nhhc.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8692B0F3FC3818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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