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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

財經金融 臺中市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為扶植臺中市立案的演藝團隊,每年辦理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此計畫旨在提升團隊的行政、行銷營運能力及專業創作水準,協助其長期發展。入選團隊除了可獲得獎補助款以執行年度計畫外,還能參與評鑑、培力課程、諮商輔導、外縣市交流演出及行銷推廣等協力資源。申請對象為設籍並立案於臺中市,從事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及民俗技藝等演藝活動,且符合特定資格的團體。申請期間每年另行公告,團隊需備齊相關資料郵寄或親送至文化局。
・對象(須符合):設籍並立案於臺中市,從事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及民俗技藝等演藝活動之團體;演出經驗績優,具地方特色足以向其他縣市或國際推展;立案滿 2 年,每年至少有 2 場(含)以上優質演出;團隊行政組織與財務收支制度健全,聘有行政人員至少 1 名;具備固定辦公場所或排練場地,含自用、合用或租用;提出如何改善及提升團隊專業演出創作、行政營運等之具體計畫,並符合本要點規範之獎補助項目;取得團隊所在地財稅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
・獎補助款:入選團隊數量及獎補助金額,由評委會依當年度文化局預算額度審議決定
・團隊創作研發製作或演出所需之相關費用
・專職人員訓練相關費用
・團隊辦公或排練場地之租金、辦公室行政管銷費用(水電、文具、郵資等)
・行政人員薪資、勞健保費用
・申請: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方式向文化局提出申請
・📍407610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 不論團隊入選與否,所送資料概不退件

【期間】

每年另行公告

資料來源:https://performingarts.taichung.gov.tw/index.php?inter=promin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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