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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退費

醫療健康 全台

【內容簡介】

・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退費是針對個人或扣費單位因各種原因溢繳或誤扣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時,可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請退還的機制。退費原因涵蓋不具投保資格、屬特定弱勢身分(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學生等)、或因薪資所得未達基本工資、以及因計算錯誤、重複繳納等行政疏失。申請人需填寫退費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核通過後,可選擇以支票或轉帳方式領取退費。
・對象(符合任一):不具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資格者;屬全民健康保險第 5 類低收入戶保險對象;屬全民健康保險第 2 類被保險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或自營作業且在職業工會加保者;兒童及少年,其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中低收入戶,其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符合健保法第一百條所定之經濟困難者;中低收入老人,其給付日期 2015/01/01 之後且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勞保投保薪資未達基本工資之身心障礙者,其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科學校、大學學士班學生或碩、博士班研究生,其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接受生活扶助之弱勢兒童與少年,其給付日期 2015/01/01 之後且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特殊境遇家庭之受扶助者,其給付日期 2015/01/01 之後且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因獎金誤列、計算錯誤、投保金額低報等溢繳情形,或 2014/09/01 之後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之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薪資所得者;投保單位因薪資總額調整、人員投(退)保異動或投保金額調整導致溢繳者;重複繳納或溢繳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及滯納金者
・補充保險費退費:依實際溢繳或誤扣金額核退
・一般保險費及滯納金退費:依實際溢繳或重複繳納金額核退
・申請: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郵寄或親送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轄區業務組辦理
・- 退費金額如有積欠健保費或滯納金等,將優先償抵

資料來源:https://adm02.cmu.edu.tw/regulati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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