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教育組
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旨在鼓勵外國學生赴臺灣研習華語文,同時增進對臺灣文化社會的認識,並促進臺灣與國際間的交流與瞭解。本獎學金每月提供 28,000 元新臺幣的津貼,申請人可依其在臺學習計畫選擇 2 個月(暑期班)、3 個月、6 個月或 9 個月的獎學金期間。申請對象為居住在紐約、新澤西、康乃狄克或賓夕法尼亞州的美國公民,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6/03/31,所有申請文件需以郵寄方式提交。
- 華語文獎學金:每月 28,000 元新臺幣,可選擇 2 個月、3 個月、6 個月或 9 個月
活動期間:2026/06/01 ~ 2027/08/31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2026/03/31
申請方式:郵寄申請
聯絡電話:(212) 317-7389, (212) 317-7386
地址:1 E 42nd St #6th, New York, NY 10017
2 個月暑期班限於 2026 年 6-8 月期間
3、6、9 個月獎學金須於 2026/09/01 ~ 2027/08/31 期間完成學業
獎學金不得延期
受獎期限 9 個月以上者,應於受獎期限內繳交 TOCFL 華語文能力測驗成績單予所就讀華語中心,否則將停發一個月獎學金
申請人須自行負擔超出獎學金額度以外的所有費用
申請人須遵守中華民國法律
申請人同意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可蒐集、取得及使用個人申請及受獎相關資料
申請人須維持學業成績及出勤標準,否則獎學金將被停發或註銷
申請人完成學業後,須向華語中心及所屬國家境內之中華民國駐外機構提交在學成績單與永久通訊地址
資料來源:https://depart.moe.edu.tw/ny/cp.aspx?n=C18D75289A0D07E3&s=767040920EBF5D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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