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旨在減輕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此補助適用於經主管機關同意,於日間式或住宿式照顧服務單位接受服務的身心障礙者。補助金額依家庭總收入及是否符合特殊資格而定,從全額補助到部分補助(75%、50%、25%或85%、70%、60%、50%、40%)不等。申請人須設籍臺北市並實際居住,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選擇與社會局簽訂契約的合格機構入住。申請者需備齊相關文件,於實際入住機構後向社會局提出申請,補助起始日以備齊文件當日計算。
申請方式:線上申辦(台北服務通)或於實際入住機構後向本局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市話手機直撥 1999(外縣市 02-2720-8889)轉身心障礙者福利科 1358、1617、6964
地址: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8:00-9:00,17:00-18:00採彈性上班,12:30-13:30為午休時間),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本項補助費以提出申請且備齊文件當日(受理申請日)為補助起始日
如取得身心障礙證明並已入住機構者,惟身心障礙需求評估尚未完成,可先送件至本局辦理,本局將以備齊文件當日起算補助時間
50 歲以上未滿 65 歲身心障礙者入住老人長期照顧機構之養護型者,準用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老人收容安置補助計畫審理,補助機構範圍為本市經評鑑(督考)為乙等以上,或為基隆市、新北市及宜蘭縣經評鑑(督考)為乙等以上之老人長期照顧機構
資料來源:https://dosw.gov.taipei/cp.aspx?n=31679B4CB3CEE0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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