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觀音區衛生所提供兒童預防注射服務,包含卡介苗、日本腦炎、流感疫苗、A型肝炎疫苗等多種公費疫苗。家長可攜帶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及健保IC卡,於指定時間前往觀音區衛生所、草漯老人會館或新坡衛生室為符合接種資格的幼兒施打。各疫苗有不同的建議接種時程與對象,例如卡介苗建議出生滿 5 個月接種,A型肝炎疫苗則針對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後出生且年滿 12 個月以上幼兒。
・對象(須符合):幼兒出生滿 5 個月(卡介苗);幼兒出生滿 5-8 個月(卡介苗建議接種時間);幼兒出生滿 15 個月(日本腦炎第 1 劑);接種日本腦炎第 1 劑後間隔 12 個月(日本腦炎第 2 劑);完成 3 劑不活化疫苗之幼童,且年滿 5 歲至入國小前(日本腦炎補接種);日本腦炎補接種與前一劑疫苗間隔至少 12 個月;8 歲(含)以下兒童,且為初次接種流感疫苗者;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且年滿 12 個月以上之幼兒(A型肝炎疫苗);設籍於 30 個山地鄉、9 個鄰近山地鄉之平地鄉鎮及金門連江兩縣等原公費 A肝疫苗實施地區之學齡前幼兒(A型肝炎疫苗補接種);預防接種前 3 天內沒有吃藥(包含八寶粉、珍珠粉及驚風散),且身體沒有任何不適之症狀(如:發燒、嘔吐、腹瀉);至衛生所(室)接種預防針之前,已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卡介苗:接種時程為出生滿 5 個月(建議接種時間為出生滿 5-8 個月)
・日本腦炎活性減毒疫苗:出生滿 15 個月接種第 1 劑,間隔 12 個月接種第 2 劑
・日本腦炎活性減毒疫苗(補接種):針對完成 3 劑不活化疫苗之幼童,於滿 5 歲至入國小前再接種 1 劑,與前一劑疫苗間隔至少 12 個月
・流感疫苗:8 歲(含)以下兒童初次接種應接種 2 劑,2 劑間隔 4 週
・A型肝炎疫苗: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年滿 12 個月以上之幼兒接種
・六合一疫苗:暫用以取代嬰幼兒應接種之第 3 劑 B型肝炎疫苗及五合一疫苗
・Tdap-IPV / DTaP-IPV:於各縣市接種單位的 Tdap-IPV 用畢後陸續轉換 DTaP-IPV
・申請:前往觀音區衛生所、草漯老人會館、新坡衛生室接種
・📍328251 桃園市觀音區觀新路58號
・🕒- 觀音區衛生所:每週一 下午 2 時至 4 時(常規及季節性疫苗)
・- 星期一至星期三之兒童預防注射服務包含常規疫苗(不含卡介苗)及季節性疫苗(如:日本腦炎及流行性感冒疫苗等)
資料來源:https://www.guanyin-phc.tycg.gov.tw/cp.aspx?n=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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