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為鼓勵民眾於本市合法私有建築物及合法私有建築物屋頂違章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以打造低碳城市並帶動太陽光電發展與系統設置技術。本計畫提供多種補助方案,依太陽光電系統的類型及裝置容量給予不同金額的補助,最高可達 500,000 元。申請對象為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需為自然人,並於指定期間內取得經濟部能源署或本局的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需填妥補助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於臺南市轄內合法私有建築物及合法私有建築物屋頂違章設置太陽光電系統;於 2025/01/01 ~ 2025/11/30 期間取得經濟部能源署(或本局)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之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為自然人;若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且非建築物所有權人,兩造關係以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為限
・依經濟部能源署(或本局)核發太陽光電系統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文件之裝置容量給予補助:每峰瓩 5,000 元,最高 200,000 元
・自用型太陽光電系統:裝置容量 1 峰瓩以上者,每峰瓩 7,500 元,最高 250,000 元
・儲能型太陽光電系統:裝置容量 1 峰瓩以上者,每峰瓩 20,000 元,最高 350,000 元(每峰瓩裝設之儲能設備容量應為 1.5 度以上)
・陽光社區第一型:每峰瓩 9,000 元,各別案件設置場址最高 250,000 元
・陽光社區第二型:每峰瓩 8,000 元,各別案件設置場址最高 250,000 元
・陽光社區第三型:每峰瓩 12,500 元,各別案件設置場址最高 500,000 元
・申請:填妥補助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文件向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申請,收件日期以收受申請案件當日或郵戳日期為準
・📍73001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本計畫補助經費於年度預算額度內辦理,以先到先審為原則,預算用罄或經費不足時得停止補助申請
最高500,000元
2025/01/01 ~ 2025/11/30
資料來源:https://reip.tainan.gov.tw/%E7%94%B3%E8%BE%A6%E6%96%87%E4%BB%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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