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子女生活津貼,每月最高補助 2,950 元,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的家庭。此津貼主要針對未滿 15 歲的子女或孫子女(孫子女需符合特定扶養條件),且申請人需符合家庭總收入、財產及不動產的限制。申請對象涵蓋因配偶死亡、失蹤、離婚、家庭暴力受害、獨自扶養子女或孫子女,或配偶服刑等特殊境遇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家庭。申請時需備妥申請表、財稅資料授權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 子女生活津貼:每月最高補助 2,950 元
申請方式:洽詢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聯絡電話:市話手機直撥 1999 (外縣市 02-2720-8889) 轉社會救助科 1609 或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6972~6974
地址: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 (8:00-9:00, 17:00-18:00 採彈性上班, 12:30-13:30 為午休時間),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新住民與設籍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且實際居住本市者,於尚未取得本國國籍前,得不受設籍限制
符合家庭暴力受害者,得不受實際居住臺北市之限制
資料來源:https://dosw.gov.taipei/cp.aspx?n=7BEBFD9011848240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