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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子女生活津貼

綜合津貼 臺北市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子女生活津貼,每月最高補助 2,950 元,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的家庭。此津貼主要針對未滿 15 歲的子女或孫子女(孫子女需符合特定扶養條件),且申請人需符合家庭總收入、財產及不動產的限制。申請對象涵蓋因配偶死亡、失蹤、離婚、家庭暴力受害、獨自扶養子女或孫子女,或配偶服刑等特殊境遇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家庭。申請時需備妥申請表、財稅資料授權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金額/折扣】

- 子女生活津貼:每月最高補助 2,950 元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全家人口財稅資料授權書
  • 相關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警察局受(處)理查尋人口案件登記表之收執聯、離婚判決書及確定書影本、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影本、民事保護令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最近 3 個月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正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在監執行證明書、保安處分處所執行證明書、居留證明等)
  • 申請人本人郵局或市庫代理銀行臺北富邦銀行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 委任書、申請人及受委任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如委任他人代辦)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洽詢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聯絡電話:市話手機直撥 1999 (外縣市 02-2720-8889) 轉社會救助科 1609 或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6972~6974
地址: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 (8:00-9:00, 17:00-18:00 採彈性上班, 12:30-13:30 為午休時間),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注意事項】

新住民與設籍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且實際居住本市者,於尚未取得本國國籍前,得不受設籍限制
符合家庭暴力受害者,得不受實際居住臺北市之限制

資料來源:https://dosw.gov.taipei/cp.aspx?n=7BEBFD901184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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