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福利組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供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的申請服務。此識別證旨在便利身心障礙者本人、其配偶或親屬駕駛車輛時,能合法使用專用停車位。申請人需備妥身心障礙證明、駕駛執照、行車執照等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社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若申請車輛為計程車,則需額外檢附身心障礙者本人之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提供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親屬駕駛車輛時使用
申請方式:親自、通訊或委託他人當面辦理,向戶籍所在地社政主管機關辦理
資料來源:https://dpws.sfaa.gov.tw/parkingcard-detail.jsp?serno=202409090003&detailno=1&csrf=cb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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