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供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此補助適用於經政府轉介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護理之家、榮譽國民之家或社區居住提供單位的身心障礙者。列冊低收入戶者可獲得政府全額補助。一般情形下,補助比例依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與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的倍數關係,提供 25 % 至 75 % 不等的補助。針對身心障礙者年滿 30 歲、或成年其父母之一方年齡在 65 歲以上、或家庭中有 2 名以上身心障礙者(其中 1 人在機構安置)的特殊情形,補助比例則提高至 40 % 至 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