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東分署針對嘉明湖國家步道向陽及嘉明湖山屋、營地訂定收費標準與退款規定。山屋及營地依平日假日有不同收費,並提供取消申請或減少床位/營位時的退費機制。若因中央氣象局發布豪雨特報、颱風警報、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步道封閉,或本分署主動退離,將全額退還已付費用。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自行以申請帳號進入申請網站進行取消行程或減少床位
・取消申請之退費:起算日前 5 日之前取消成功者,全額退還已付金額
・取消申請之退費:起算日前 3 日至 4 日之期間取消成功者,退還已付金額 50 %
・取消申請之退費:起算日前 3 日內辦理床位取消及住宿當日未到者,不退還已付金額
・減少床位/營位之退費:起算日前 5 日之前,山屋依單人收費金額 × 減少人數退款;營地依營位金額 × 減少營位數量退款(不退單人)
・減少床位/營位之退費:起算日前 4 日內,山屋依單人收費金額 × 減少人數 × 50 % 退款;營地依營位金額 × 減少營位數量退款(不退單人)
・減少床位/營位之退費:起算日前 3 日內辦理減少床位及住宿當日未到者,不退還已付金額
・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台東縣地區豪雨特報、颱風警報、地震、道路不通等)導致步道封閉或本分署主動退離:全額退還已付費用
・因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且警戒區域為東部、東南部及南部範圍,或向陽地區雨量達豪雨等級(24 小時累積雨量達 200 毫米以上,或 3 小時累積雨量達 100 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全隊已付全額費用退還
・申請:申請人自行以申請帳號進入嘉明湖國家步道申請網站 (http://jmlnt.forest.gov.tw) 進行取消行程或減少床位
・📍臺東縣臺東市廣東路 297 號
・🕒星期一 ~ 星期五 早上 8:30 - 12:00,下午 13:30 - 17:30 (週休及國定連續假期不適用)
・- 退費起算日計算標準:單日住宿者以住宿日為起算日;多日住宿者以第一天住宿日為起算日
資料來源:https://jmlnt.forest.gov.tw/travelInfo/index.php?parent_id=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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