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提供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費用補助,旨在支持領有中華民國中醫師證書並完成執業登記的新進中醫師,在主訓院所完成負責醫師訓練。每位受訓學員最長可獲得 24 個月的訓練費用補助,以確保其順利完成臨床訓練並符合負責醫師資格。此補助有助於減輕受訓醫師的經濟負擔,並提升中醫醫療服務品質。
・對象(須符合):領有中華民國中醫師證書;完成執業登記;為主訓院所自訓或代訓之新進中醫師
・訓練費用補助:每位受訓學員受補助期間至多 24 個月
・申請:申請人需先註冊「選配申請人身份」並完成「甄試資料設定」以查詢主訓院所名單及招募名額。經選配配對成功後,若未經核准棄權而未報到者,不得再申請選配,且訓練期間不予補助任何訓練費用,亦不發予完訓證明。若完成棄權申請程序並經衛生福利部審核通過後,系統將開放下一年度選配報名資格權限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7樓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01:30~05:00
・受訓學員於訓練期間,每課程訓練時間至少連續 1 個月。主要訓練診所受訓期間平均每週跟診診次不得低於 4 診次,每診次時間以 3 至 4 小時為原則。受訓學員因故中斷訓練後復訓,其延訓時間加上 2 年訓練期間,總計為 6 年,惟產假、育嬰假、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接受隔離治療、居家檢疫、集中檢疫或配合相關防疫措施之期間,不列入該期間計算。受訓學員於訓練期間若轉換至其他訓練院所,經原主訓練院所評核通過之訓練課程,以月份為採計單位
2026/01/01 ~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cpgy.mohw.gov.tw/info-list.aspx?id=3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