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福利旨在為遭受職場性騷擾的受僱者或求職者提供全面的保護與扶助。主要包含法律諮詢、律師費用、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等法律扶助,以及心理諮商服務。這些資源旨在協助被害人應對性騷擾事件,保障其權益,並減輕其在申訴或訴訟過程中的經濟與心理負擔。申請人可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或向法院提出訴訟以啟動相關扶助。
・對象(須符合):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雇主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或遭受性騷擾
・對象(符合任一):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向法院提出訴訟
・法律諮詢
・律師代撰民事書狀之費用
・勞動事件調解、民事訴訟、保全、督促及強制執行程序之律師費及其必要費用
・勞動調解及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
・心理諮商服務:僱用 500 人以上事業單位應提供至少 2 次心理諮商
・申請: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或向法院提出訴訟;法律諮詢或扶助業務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地方主管機關為辦理法律諮詢或扶助業務,得按年提出實施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經審核通過後發給補助;申訴人撤回申訴後,不得就同一案件再提起申訴;申訴逾法定申訴期限、申訴書未於規定期限內補正、同一性騷擾事件已調查完成或已作成處分、同一性騷擾事件於處分作成前已撤回申訴重行再提起申訴者,不予受理;地方主管機關應自收到申訴書後 2 個月內調查完成,必要時得延長 1 個月,並應通知申訴人
資料來源:https://bhland.tainan.gov.tw/cl.aspx?n=3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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