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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

教育文化 全台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內容簡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鼓勵原住民學生升學、照顧其就學並減輕家長負擔,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住宿費及伙食費補助。符合資格的學生,包括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具有原住民身分者,或父親為榮民、母親為原住民且經學校認定家庭清寒者,可於每學期註冊時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補助款項將直接抵繳應繳費用。補助項目包含國立高中職助學金每學期 11,000 元、私立高中職依學雜費基準補助,伙食費每學期 10,500 元(住宿生 16,000 元),以及住宿費公立學校每學期最高 3,500 元、私立學校最高 4,100 元。

【金額/折扣】

  • 助學金(就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原住民學生):每名學生每學期 11,000 元
  • 助學金(就讀教育部主管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原住民學生):依當學年度學校學雜費收費基準補助
  • 伙食費(一般學

【應備文件】

  •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高級中等學校未能連結電子查驗系統時,或國民中小學住宿生)
  • 母親為原住民族籍證明文件(學生父為榮民、母為原住民者)
  • 父親為榮民之證明文件(學生父為榮民、母為原住民者)
  • 訓練計畫(包括參賽資料)或課輔計畫(體育班、運動代表隊學生申請伙食費)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學生應於每學期註冊時,向就讀學校申請,以抵繳應繳費用

【注意事項】

學校應為學生擇優申請補助,若學生得享有政府其他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
住宿學生實際住宿費未達上限者,學校得將差額運用於住宿學生之伙食費用
助學金同一學期以補助一次為限;重讀、延修或新轉入之原住民學生,已領過助學金之學期不予重複補助
新轉入或復學之原住民學生,其助學金依離校比率請領差額補助
學生因故無法繼續就學而離校者,學校應依規定比率退還補助經費

資料來源: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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