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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二區)土地改良物補償費、救濟金、遷移費及自動搬遷獎勵金

綜合津貼 新北市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為推動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二區),針對受影響的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住戶、公司行號及寺廟等,提供土地改良物補償費、救濟金、遷移費及自動搬遷獎勵金等多項補償。申請人可依其身分及受影響項目,備妥相關文件臨櫃或郵寄申請。補償金額將依個案評估核發,旨在協助受重劃影響的民眾及企業減輕負擔,確保其權益。
・對象(須符合):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住戶、公司行號、企業社、寺廟或其繼承人;申請人口遷移費者,須為戶長;申請人口遷移費(非合法建物)者,應於 2017/06/25 前於現址設立戶籍,並有連續居住事實至 2020/12/25(因結婚或出生而設籍者不受此限);申請人口遷移費(合法建物)者,應於 2020/06/25 前於現址設立戶籍,並有連續居住事實至 2020/12/25(因結婚或出生而設籍者不受此限)
・土地改良物補償費:依個案評估核發
・救濟金:依個案評估核發
・遷移費:依個案評估核發
・自動搬遷獎勵金:依個案評估核發
・特別救助金:依個案評估核發
・人口遷移費:依個案評估核發
・電話遷移費:依個案評估核發
・瓦斯遷移費:依個案評估核發
・農作物補償費:依個案評估核發
・林作物補償費:依個案評估核發
・畜禽.PVC.農機遷移補償費:依個案評估核發
・水產養殖物遷移補償費:依個案評估核發
・水井救濟金:依個案評估核發
・營業損失補償費救濟金:依個案評估核發
・工廠機器設備搬遷補償費:依個案評估核發
・工廠機器設備搬遷救濟金:依個案評估核發
・申請:臨櫃辦理或郵寄至「新北市政府郵局第 99 號信箱」(以郵戳為憑)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
・🕒週一至週五 08:00 ~ 18:00 (國定假日除外)
・- 匯費 30 元由申請人自行負擔,轉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戶者免匯費

資料來源:https://xintai.ntpc.gov.tw/home.jsp?id=03cdabcc7e98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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