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教育部學產基金為協助低收入戶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別設置本助學金。凡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的低收入戶學生,只要符合學業成績及行為表現等條件,即可申請。助學金金額依就讀學校層級而異,國民中小學每人每學期可領 2,500 元,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前三年每人每學期 4,000 元,大學、專科學校及五專後二年每人每學期 5,000 元。學生需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初審後,由地方政府教育局處或承辦學校彙整,再送交教育部複審。
申請方式:向就讀學校申請,經學校初審後送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或本部委託之承辦學校彙整,再函送本部複審小組複審
聯絡電話:(02)7736-6666
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申請逾期不受理
資料來源: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019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