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為推動閩南文化的多元發展,特別提供補助給桃園市民間團體、法人、寺廟、學校及個人,以支持他們辦理閩南文化的推廣與傳承活動。這項補助旨在挹注政府資源,鼓勵在地文化活動的創新與傳承。申請案預計於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受理,主要針對 2021 年 1 月至 6 月期間所辦理的活動提供經費支持。
・對象(須符合):辦理閩南文化之推廣與傳承活動
・對象(符合任一):桃園市民間團體;桃園市法人;桃園市寺廟;桃園市學校;桃園市個人
・閩南文化活動補助:用於推廣與傳承閩南文化活動,具體金額未列
2020/09/01 ~ 2020/09/30
資料來源:https://www.afmc.gov.tw/File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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