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推出「115年度桃園市舊公寓微型修繕補助計畫」,旨在改善老舊公寓的居住安全與環境品質。本計畫補助對象為桃園市內屋齡滿 30 年以上、4 至 6 層樓且尚未成立管理組織的公寓。補助項目包含成立管理組織的行政費用,每案補助 1 萬至 2 萬元;以及共用部分設施及設備修繕費用,每案最高補助上限為 8 萬元。申請人需依階段提交意願書、會議紀錄等文件,經審核通過後進行修繕並完成管理組織報備,即可請領補助款。
・對象(須符合):位於桃園市轄區內;屋齡滿 30 年以上(以使用執照核發日期或建物第一次保存登記日期計算);尚未成立管理組織之 4 至 6 層樓公寓
・舊有公寓成立管理組織行政費用:每案補助 1 萬 ~ 2 萬元
・9 戶以下:1 萬元
・10 戶以上:2 萬元
・共用部分設施及設備修繕:補助金額以完工後實際支出金額之 50 %,每案最高補助上限為 8 萬元
・申請:- 先期登記:代表人檢附申請意願書、建物使照影本或建物第一次保存登記謄本、區分所有權人 2/3 以上參與意願同意書,向執行機關(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登記
・- 年度預算用罄,本府得提前停止受理
最高8萬元
2026/05/21 ~ 2026/10/31
資料來源:https://www.zhongli-land.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5490&s=163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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